五次会议文件
嘉鱼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6年1月11日在嘉鱼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嘉鱼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王恒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的同志提出意见。
2025年工作回顾
2025年,嘉鱼县人民检察院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基层检察实践,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依法全面履行法律监督主责主业,以专项工作为牵引推动全部检察工作向“五大行动攻坚”聚焦聚力,以“干部素质和办案质效提升年[1]”活动为抓手做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2]”,着力打造嘉规检范等三个工作品牌,12个案例、文书被评为省市优秀案例、文书,11人在省市赛事活动中获奖,3个集体和个人获得省级以上表彰表扬,各项检察工作稳中有进,持续向好,队伍素质能力向优向强,持续提升。
一、围绕发展第一要务,以检察之力护航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保持检察工作与嘉鱼服务湖北支点建设、咸宁增长极大局同心同向、同频共振,以高质效履职保障高水平安全、服务高质量发展。
一是全力营造安全稳定发展环境。坚定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以高水平安全保障高质量发展,受理审查逮捕各类案件230件348人、批捕212人,受理审查起诉466件651人、起诉467人。巩固深化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成果,保持对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高压态势,提前介入引导张某某恶势力犯罪团伙案侦查,补强证据链,起诉张某某恶势力犯罪团伙5人,移送失职渎职线索1件;办理邪教等危害国家政治安全犯罪,批捕6人;对杀人、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始终保持高压态势,起诉9人。严厉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等利用网络实施的犯罪,办理缅北等跨境电信网络诈骗专案,批捕67人,起诉91人,守护清朗网络空间。融入社会治安整体防控体系建设,深化开展“化解矛盾风险 维护社会稳定”专项治理,综合运用检察听证、释法说理、司法救助等方式,促成刑事和解18件18人,对轻微犯罪、主观恶性不大的犯罪,依法不批捕129人、不起诉172人,促进社会内生稳定。
二是全力营造护企安商法治环境。将“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融入检察履职,推动法治成为咸宁发展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标志。积极开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3]”等专项监督检察,平等保护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对损害商业信誉、非法经营、串通投标等扰乱市场秩序犯罪,依法起诉13件24人。对有案不立、不当立案和久侦不决等问题,监督立案1件,清理涉企“挂案”4件并监督撤案。运用数智赋能打通涉市场主体刑罚涉财产部分执行“最后一公里”,“涉市场主体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专项监督”入选全省优化营商环境重点领域改革事项,发出书面监督意见23份,督促重新查封和扣押车辆23台、公积金账户2人次,执行到位50余万,相关经验在全省交流,并被省检察院《刑事执行工作情况》刊发。
三是全力助推城乡统筹绿色发展。以“嘉乡检韵”[4]乡村振兴检察品牌建设为牵引,围绕农业发展、农村治理、农民权益保障找准履职切入点,办理涉农案件99件。助力高标准农田建设,排查整改农田水利设施隐患100余处,督促挽回、复垦被非法改变用途和占用的耕地62亩。加强水产资源保护,依法打击非法捕捞野生水产种群资源犯罪,针对渔业养殖尾水污染整治等制发检察建议5份,打捞外来水生植物110余吨,促进渔业生态健康发展。结合嘉鱼蔬菜产业高质量发展规划,出台《深化“人大+检察”协作护航蔬菜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行动方案》,推动检察监督与人大监督同频共振。加强文化遗产保护利用,首次为“金声故居”“千年古樟”颁发司法保护令,督促有关行政单位加强对文物定级、依法划定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为文旅融合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四是全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完善监检衔接机制,全年共办理职务犯罪审查起诉案件21件22人,依法提起公诉16件19人,涉案金额共计2959余万元,18人当庭认罪悔罪。依法惩处群众反映强烈的殡葬领域、医疗领域突出问题,以受贿罪对2名滥用项目审批、用品采购、款项结算等核心职权的被告人提起公诉,对“靠医吃医”等腐败犯罪,依法起诉5人,涉案金额300余万元。充分发挥党风廉政教育基地的警示教育作用,对来访干部和干部家属开展警示教育21场467人次,警示一片、教育一方。
二、做优做实人民至上,以法润民生为念切实增进民生福祉
坚持人民至上、站稳群众立场、聚焦民生需求,“如我在诉”办好民生小案,努力把检察工作做到群众心坎上。
一是实质化解群众合理合法诉求。把办理省委巡视组移交信访件作为重要政治任务,通过班子领办、闭环管理、建立台账、督办警示等从严开展信访案件督查督办,移交信访件已全部办结,化解陈年积案一件,得到县委领导肯定。协同推进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资深检察官进驻综治中心开展“联合接访+访调对接+多元化解+研判会商”,检察长带头在综治中心接访10次37人,妥善处置各类信访115件,今年无新增集体访和赴省进京访。在控申窗口上线“AI 数字检察人”,以秒级响应先后为50余名信访群众提供1000余条法律问答,群众满意度不断提升。运用法治之力搭建矛盾纠纷化解的通途,原创视频《通途》[5]基于现实案例演绎化解矛盾纠纷检察故事,被长安湖北转载。
二是积极回应群众多元法治需求。运用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从112份病例中核查出10例涉嫌违规核销医保基金的病历,办理虚构伤情骗保案件2件2人,依法打击整治骗取医保基金乱象,追回医保基金2.7万元,相关做法受到《检察日报》宣传报道。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支持农民工、残疾人等提起民事诉讼7件,依法打击拖欠工资报酬犯罪,帮助追讨工资报酬1447万元。加强对新业态人员权益保护,督促人社部门与省级平台核对缴纳职业伤害保障费的人员信息,为226名外卖骑手落实工伤保险待遇。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对5名被害人发放救助金6.3万元,传递司法温暖。围绕农民工用工合同和工资保障、医保基金申报审核、校园周边环境治理等问题发出社会治理检察建议18份,以司法能动性促推提升社会治理有效性。
三是加强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零容忍”严惩侵害未成年人犯罪,起诉性侵、伤害未成年人等犯罪9人,在办理性侵未成年人的犯罪案件中,指导公安一次性完成生物物证提取,实现“一站式”询问取证与心理干预无缝衔接,最大限度避免二次伤害。对未成年人丁某某依法捕后跟踪监督,准确把握逮捕措施的适用条件,依法当捕则捕,捕后积极引导侦查取证,纠正漏捕漏诉4名同案犯,该5人诈骗团伙均被判处有期徒刑,被评为全市典型案例。完善“检察+社工”模式,引入专业社工组织参与不批准逮捕、附条件不起诉考察帮教,点对点开展家庭教育指导23次,帮助9人重返校园、社会。打造“嘉小树”未检品牌,整合检力组成“心尖上的检察·小雪姐姐”法治宣讲团,精心设计未成年人法治精品课程,开展普法宣传教育21次,2025年受理审查起诉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和未成年人犯罪近年来首次出现“双下降”。
三、紧扣法律监督之责,以高质效办案维护执法司法公正
在高质效履职中深刻把握“三个善于”[6]的法理基础和实践要求,让检察工作进一步回归到高质效办案这个本职本源上来,充分协调履行“四大检察”职能。
全面做实刑事检察。积极响应上级院关于“完善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规范体系”“着力健全刑事指控规范体系”的重要部署,率先在全省基层院系统性推进“逮捕起诉案件标准化规范化建设”[7],形成涵盖文书制作、案件审查、出庭公诉全流程的规范指引体系,检察办案审查、文书撰写、释法说理、出庭公诉规范化显著增强,获得省检察院肯定,该项工作经验在全省全市推广。加强刑事立案、侦查、审判、执行全流程监督,监督立案16件,同比上升100%;监督撤案21件,同比上升61.5%;开展侦查活动监督100余次,同比上升47.3%;纠正漏捕漏诉16人,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提出抗诉3件,维护刑事司法的公平正义。完善“派驻+巡回+科技”[8]刑事执行监督工作机制,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违法行为提出监督意见54件,同比上升32.1%,切实维护司法权威。
聚力做精民事检察。聚焦当事人合法民事权益保障,调阅法院民事案卷3000余卷,办理各类民事监督案件38件。联合法院、公安、司法局建立《关于防范和惩治虚假诉讼的协作机制》,监督纠正虚假诉讼案件2件。对违法行为人互相串通,冒用企业名义伪造证据、虚构债务提起虚假诉讼,侵害企业和债权人合法权益的行为,向法院发出再审检察建议1件,涉案金额1560万。办理的虚假调解申请司法确认民事检察监督案,通过调查查明调解主体资格、程序合法性及内容真实性,加强对司法确认这个特别程序的监督,被评为全市典型案例。对民事执行环节反复出现的违规终结本次执行、破产案件执行未依法中止以及被错列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普遍性问题,提出类案监督检察建议11件,助力解决执行难题。
联动做强行政检察。担负促进司法公正和依法行政的双重作用,与县公安局、司法局、医保局、农业农村局等职能部门保持常态化联动,加强信息共享,拓宽案源渠道,办理行政检察监督案件117件,同比上升25.8%。进一步将检察建议落实情况纳入法治督查内容,推动形成了“建议-反馈-督查”的闭环管理。严格把握可处罚性原则,努力推动社会治理实现闭环,办理行刑反向衔接[9]案件101件108人,依法向有关行政机关提出检察意见28件37人,对26名被不起诉人作出行政处罚,确保过罚相当。
提质做好公益诉讼检察。忠实履行“公共利益代表”职责,立办公益诉讼案件74件,发出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建议、磋商函71件,98.6%的案件得到行政机关书面整改并回复;办理公益诉讼特定群体权益保护、知识产权、残疾人权益保护等其他新领域案件16件,同比增长15倍,办案领域逐步扩展,结构不断优化。依法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立办军人权益保护案件5件,督促辖区49家公共服务场所开辟军人服务“绿色通道”,针对革命烈士陵园管理维护不到位、通讯设施侵占革命烈士陵园土地和设施的问题,果断提起行政公益诉讼,诉请均获法院支持。服务保障“三资”清理,办理“国土国财”领域公益诉讼案件6件,督促追缴、征收入库各类税费806万元。
四、聚焦检察改革实践,以基层创新实践壮大检察新质生产力
在服务改革、深化自身改革的具体实践中,紧扣法律监督这个根本职责,推动检察工作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可持续的发展。
一是以机制创新推进检察管理现代化。抓实“三个管理”[10],充分发挥数据宏观分析和微观案件评查功能,开展业务质效分析8次,及时固强补弱。依托案件质量检查评查系统,对1665个案件进行自查,实现“每案必检”。充分运用评查结果,采取评查人讲评与承办人讲体会相结合的方式,举办案件质量讲评3次,促进形成优学差析、共同提升的氛围。做优案件质量管理,流程监督由“纠错式”向“预警式”转变,开展流程监控46件次,开展“办案时长清理”专项工作,落实分级预警、督办机制,一审公诉案件平均办案时长同比减少41.7天。
二是以科技创新赋能检察工作现代化。把握数字时代为检察工作模式深层次变革带来的机遇,积极参与全国检察机关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应用竞赛活动,应用最高检平台模型89个,实现一、二级场景全覆盖,办理数字检察案件306件,居全市第二。与县政数局签订数据共享协议,打通数据壁垒,搭建并实质化运行“法律监督分级线索库”,专人负责线索登记流转,定期统计、通报,线索库设置线索领取和处置超期预警功能,归集监督线索559条,成案办理重大监督线索8条,实现线索管理从“零散”到“集成”的跨越。自主研发涵盖社矫监督、智慧信访等9个“嘉检牌”AI智能体[11],数据要素功能、数字监督效能和数字管理效能持续增强。
三是以强化内外部监督制约提升检察办案质效。探索捕诉内部监督制约工作,通过优化办案组织运行模式、明确捕诉案件分类标准、优化配置诉讼监督专门力量等方式,形成捕诉一体与监督制约并重的捕诉办案机制,有效强化内部监督,提升公诉质效。向人大专题报告刑罚执行监督工作情况,主动邀请代表委员参与检察听证,参加检察开放日、案例讲述会等活动,组织公开听证137件次,办理律师阅卷237次。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办案监督142件次。特邀检察官助理参与办案、监督办案10余次,推动司法办案专业化、规范化。
五、加强过硬队伍建设,以更严要求和更高标准持续打造检察生力军
一体推进综合素养、能力作风建设,持续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队伍,嘉鱼县检察院荣获集体三等功,1人荣获2024年度湖北省打击治理洗钱违法犯罪三年行动成绩突出个人。
抓实党建引领激发凝聚力、向心力、战斗力。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主动向县委及县委政法委、上级院请示报告工作。规范党组会议议事规则,在落实中完善第一议题制度、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持续加强党的创新理论,深化开展“以党的创新理论说办案、讲工作”活动[12]14次,与海事、长航公安等共建单位常态化开展联合主题党日、专题研讨和业务实训活动,联合成立全市首家长江水上党群服务中心即检察服务中心,每年为2万余名船员、4000余艘船舶提供“一站式”服务,以党建引领服务保障咸宁长江综合门户港建设。
一体推进学习教育、教育整治和巡察整改。把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政法队伍突出问题集中教育整治与县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一体抓实,逢会必讲党风廉政建设,反复强调宁可从严管理听骂声,不可放松管理听哭声,把压力传导下去,从严强化作风。系统推进“学查改”,围绕学习研讨、查摆问题、集中整治、开门教育四个方面组织集中研讨、专题党课、警示教育等活动10余次,深入开展“禁酒令”、酒驾醉驾及经商办企核查整治活动,推动了全院干警思想认识进一步深化、纪律作风持续好转、整改落实成效巩固提升。
抓实“干部素质和办案质效提升年”活动。加强人才培养,推进刑事检察队伍“嘉树”计划,组建“嘉语检言”辩论队,开展“嘉树杯”公诉人法庭辩论赛8次,组织4名青年干警赴浙江湖州南浔检察院、广东清远检察院跟班学习,全面提升检察人员出庭公诉能力、释法说理能力、数智运用能力。塑造敢为人先的精气神,积极参加全省业务竞赛、全市文书竞赛、数智赋能业务竞赛等各类赛事活动24场次,圆满完成全省听庭评议活动。树立凭实绩用干部的鲜明导向,实行中层岗位竞争上岗,对在专案、专项监督、各类赛事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干警给与殊荣,引导全院干警把自己交给工作、把进步交给组织、把评价交给群众。
各位代表!我们清醒认识到,2025年检察工作取得的进步,根本在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科学指引,离不开县委坚强领导、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政府大力支持和政协民主监督,离不开各位代表委员和社会各界热忱关心、支持和帮助。更加清醒地认识到,与高质量发展、高质效办案的要求相比,我们服务建成支点、打造武汉都市圈城乡统筹绿色发展先行区的思路举措还不够精准有效。开展专项行动的精度、深度不够,亮点成效不够多,典型案事例的层次不够。对司法人权保障之外的社会问题,预见性还不足,对标新时代人民群众更高法治需求还有差距。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解决。
2026年工作安排
2026年,县检察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持续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基层检察实践,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坚守高质效办案本职本源,为加快打造武汉都市圈城乡统筹绿色发展先行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嘉鱼篇章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强化理论武装,以更高站位确保检察工作行有所向、进有所依。强化政治自觉,深刻领悟全会对经济社会发展形势的科学判断,深刻把握中国式现代化对法治建设、检察工作提出新的更高要求,特别是其中对“强化检察监督,加强公益诉讼”等法治建设、检察履职的部署要求,坚持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勇于自我监督,依法充分履行“四大检察”职能,全面加强立案、侦查、审判、执行等活动法律监督,充分发挥检察公益诉讼的功能和价值,协同整治执法司法突出问题,以“三个善于”引领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以个案的高质效促进法律监督整体高质效。
融入中心大局,以更实举措服务保障武汉都市圈城乡统筹绿色发展先行区建设。主动服务保障产业发展格局,积极参与项目周边治安乱点专项整治,做实推进“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专项监督”“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等专项工作,围绕嘉鱼公用品牌、蔬菜水产优质种群加强知识产权综合司法保护,服务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全面准确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精准打击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犯罪,持续加强醉驾、掩隐、帮信等常见多发犯罪治理。巩固深化“检护民生”专项行动成效,关注食药、养老、社保、医疗、消费等民生领域,加大司法保护力度。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入推进检察信访工作法治化,用心用情解决好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统筹管办并重,以更优管理服务保障高质效办案。认真领会“把‘有质量的数量’和‘有数量的质量’统筹在更加注重质量上面”的要求,在保证质量的基础上保持数量平稳。推进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案件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提档升级,把标准化规范化作为办案人员履职底线,不断完善办案流程、法律文书、出庭支持公诉等样本,促进整体办案质效提升。积极构建检察“大管理”格局,发挥办案质效分析研判指引作用,推动案评委实质化运行,优化完善考核评价机制,引导办案人员回归高质效办案本职本源。严格落实法律监督线索库管理规定,按照“应入尽入”原则,确保线索“颗粒归仓”,并以此推进重大监督事项案件化办理。
勇于自我革命,以更严明的纪律作风锻造高素质专业化队伍。科学配置办案力量,探索构建捕诉一体与监督制约并重的捕诉办案机制,紧盯办案风险点,加大内部教育、监督、管理,自觉接受外部监督,督促检察官依法、规范、公正、廉洁办好每一个案件。持续推进“数智检察”工作,既要协同推进政法数字化平台建设,解决“数据孤岛”问题;又要加大模型应用,赋能监督办案。大力加强检察队伍基本办案能力建设,充分发挥“导师帮带”作用,通过专题培训、知识测试、业务竞赛、主题沙龙等形式,全面提升干警事实认定、证据审查、法律适用、释法说理能力,淬炼忠诚干净担当新时代检察铁军。
各位代表,打造武汉都市圈城乡统筹绿色发展先行区是新征程嘉鱼发展最鲜明的旗帜、最生动的实践,梦虽遥,追则能达;愿虽艰,持则能圆。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牢记嘱托、感恩奋进,深入贯彻落实本次会议精神,埋头苦干、奋楫争先,以滚石上山的韧劲,为武汉都市圈城乡统筹绿色发展先行区贡献更大力量!
有关用语说明
1.“干部素质和办案质效提升年”。湖北省人民检察院部署开展“干部素质和办案质效提升年”活动,旨在全面提升检察干警的政治素养、业务素能与履职水平,为湖北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服务支点建设提供坚强保障。
2.“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提出的检察履职办案基本价值追求,在司法办案中要做到质量、效率、效果相统一,既要在实体上实现公平正义,也要在程序上让公平正义更好实现,在效果上让人民群众可感受、能感受、感受到公平正义。
3.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专项监督。最高人民检察院落实党中央开展规范涉企执法专项行动决策部署、以法律监督促进法治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违规异地执法指,行政执法机关或司法部门超越法定管辖权限或地域范围,未履行必要程序或出于不当目的跨区域开展执法活动的行为。趋利性执法司法指,执法或司法机关以谋取经济利益、完成考核指标或追求政绩为目标,违背法律原则和公正性要求的执法司法行为。
4.嘉乡检韵。“嘉乡检韵”品牌是嘉鱼县人民检察院深入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紧密结合地域实际与检察职能创立的特色工作品牌。2024年11月,习近平总书记亲临嘉鱼视察指导,并对乡村振兴与基层治理工作作出重要指示,为品牌的深化与发展指明了方向、注入了动力。品牌名中,“嘉乡”体现立足本土、服务乡村的在地担当,“检韵”则寓意检察工作融入乡土治理的法治节奏与文化情怀。该品牌旨在以法治力量护航乡村全面振兴,以检察履职促进乡风文明,在司法实践中传递温度、守护公正,是嘉鱼检察响应号召、担当作为,书写法治服务乡村新篇章的生动体现。
5.原创视频《通途》。
6.三个善于。最高检特别强调要着力培养、提高检察人员运用法律政策的能力,做到“三个善于”,即善于从法律条文中深刻领悟法治精神,善于从纷繁复杂的监督案件中准确把握实质法律关系,善于统筹法理情的有机统一。“三个善于”既是理念又是方法,对提升司法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具有重要指引作用。
7.逮捕起诉案件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由咸宁市人民检察院部署,嘉鱼县检察院试点探索,在充分把握履职办案特点和规律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分类构建科学完备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办案规范体系,重点有三:一是全面规范案件办理程序;二是全面规范检察办案文书;三是全面规范案件出庭。
8.“派驻+巡回+科技”:《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中强调,“健全对监狱、看守所等监管场所派驻检察与巡回检察相结合的工作机制”。运用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通过巡回检察的“动态监督”补益派驻检察的“静态监督”,实现同频共振。
9.行刑反向衔接。指检察机关对决定不起诉的案件犯罪嫌疑人,经审查认为需要给予被不起诉人行政处罚的,及时提出检察意见并移送行政检察部门,由行政检察部门统一协调向行政主管机关发送检察意见并进行跟踪督促,促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紧密衔接。
10.三个管理。最高人民检察院应勇检察长指出:“高质效案件是办出来的,也离不开科学管理。检察业务管理、案件管理、质量管理要真正关注并推动落实到每一个案件、每一个环节。”一体抓实检察业务管理、案件管理、质量管理是加快推进新时代检察业务管理现代化的内在要求,是实现“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重要保障。
11.AI智能体。指检察机关基于本地化安全部署的大模型技术,研发的专用人工智能程序系统。其通过自主感知数据、分析研判并执行预设任务,服务于社区矫正监督、信访分析等多项具体检察业务场景。该系统在法律监督与案件管理流程中,能够实现自动化信息处理与风险预警,在确保数据安全的前提下,有效提升工作的规范性与效能。
12.以党的创新理论说办案、讲工作。指湖北省检察机关对原有工作机制“以政治说办案、讲工作”在理论内涵上的深化与发展,检察干警自觉运用党的最新理论成果指导司法实践,通过组织研讨具体案例,推动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旨在统一办案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提升履职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