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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嘉鱼县人民检察院

嘉鱼县人民检察院对嘉鱼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湖北省、咸宁市检察院的领导,按照“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总体要求,忠诚履职,聚焦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持续深化检察改革,建设过硬检察队伍,保证国家法律的统一和正确实施。
检察长

姓名:吴寿春

职务:嘉鱼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副检察长及其他院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