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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鱼县人民检察院 2021年度部门决算

【字号:    】        时间:2022-09-06      

 

嘉鱼县人民检察院

2021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嘉鱼县人民检察院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嘉鱼县人民检察院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嘉鱼县人民检察院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五、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九、预算绩效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的通知》(财预〔2016〕143号)、《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1年度省直部门决算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鄂财[2022]148号)要求,经嘉鱼县人民检察院领导同意,现将本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信息进行公开如下:

 

第一部分

  

嘉鱼县人民检察院

基本情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与内设机构

(一)主要职责

嘉鱼县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对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上级人民检察院的领导,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保障法律正确实施,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尊严、权威,保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顺利进行。其主要职责是:

(一)依照法律规定对有关刑事案件行使侦查权;

(二)对刑事案件进行审查,批准或者决定是否逮捕犯罪嫌疑人;

(三)对刑事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提起公诉,对决定提起公诉的案件支持公诉;

(四)依照法律规定提起公益诉讼;

(五)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

(六)对判决、裁定等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工作实行法律监督;

(七)对监狱、看守所的执法活动实行法律监督;

(八)法律规定的其他职权。

(二)内设机构

2021年度,嘉鱼县人民检察院有“8+1”个内设机构,具体为:司法行政事务管理局(办公室)、政治部、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第四检察部、第五检察部、第六检察部,另保留有司法警察大队。

 

第二部分

 嘉鱼县人民检察院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公开09表

部门:嘉鱼县人民检察院

2021年度

 

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

本年支出

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栏次

1

2

3

合计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本单位无此项内容。

 

  

第三部分

嘉鱼县人民检察院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嘉鱼县人民检察院2021年收支总决算1841.09万元,比2020增加352.75万元,增长23.7%。其中:2020年的办案用房专项经费204万只使用2.5万,结转到2021年的201.5万已全部使用,同时单位实有资金上线使用121.49万元用于补缴文职人员养老保险及支付人员工资等,导致2021年收入支出较上年均有增加。

(一)收入情况

1.财政拨款收入1719.6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257.93万元,增长17.7%。其他收入121.49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94.82万元增长355.5%,主要原因:财政拨款收入增加是因为2021年结转了上年的办案用房专项资金201.5万及增加了新招录雇佣制书记员工资等;其他收入增加是因为县财政与我单位进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缴费结算,退还以前年度退休人员养老金结算差额一百多万元导致。

2.年初结转和结余9.1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资金结转0万元

(二)支出情况

1.本年支出合计1840.86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361.63万元增长24.4%其中财政拨款支出较上年增加257.93万元增长17.6%,其他支出较上年增加103.7万元增长590.5%。主要原因:2020年的办案用房专项经费204万只使用2.5万,结转到2021年的201.5万已全部使用及2021年较上年增加6名雇佣制书记员工资费用导致;实有资金上线使用121.49万元用于补缴文职人员养老保险及支付人员工资等,导致2021年其他资金支出较上年有增加。

2.年末结转和结余0.23万元,全部为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决算1719.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719.6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

(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数1719.6万元比年初预算数1497.16万元增加222.44万元,增长14.9%。主要原因:2021年结转上年度办案用房专项资金201.5万元以及省财政厅在年中追加了我院2019年司改绩效工资导致。

(二)2021年本年财政拨款总支出1719.6万元,比年初预算数1698.66万元增加20.94万元增长1.2%。主要原因:省财政厅在年中追加了我院2019年司改绩效工资55.66万及压减了一般性开支34.25万导致。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财政拨款支出1719.6万元比年初预算数1698.66万元增加20.94增长1.2%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共安全(类)

检察(款)财政拨款支出1652.6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开展检察业务所发生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财政拨款支出67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和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86.1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28.94万元,增长2.7%。其中:人员经费中增加2019年司改绩效工资55.66万元,公用经费压减一般性开支26.25万元。

人员经费916.8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206.54万元、津贴补贴169.96元、奖金262.51万元、伙食补助费2.89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60万元职业年金缴费7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56.9万元、住房公积金75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64.85万元、退休费10万元、生活补助1.17万元。

公用经费169.28万元,主要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169.28万元,其中办公费20.41万元、印刷费4.13万元、手续费3.68万元、水费0.66万元、电费16.03万元、邮电费4.91万元、物业管理费3.65万元、差旅费7.97万元、租赁费0.83万元、培训费0.5万元、公务接待费1.78万元、工会经费12.97万元、福利费17.5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8.21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9.07万元和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6.89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与年初预算数对比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为72.99万元,比年初预算数74.71万元减少1.72万元降低2.3%。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较年初预算数0万元保持一致,主要原因是2021年我院无因公出国(境)公务事项。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8.21万元,较年初预算数28.21万元保持一致,主要原因是2021年我院报废更新了2台公务用车,在2020年基础上费用却没有增加,维护的车辆数量却一样多,因此该项经费没有结余。

公务用车购置费43万元,较年初预算数43万元保持一致

3)公务接待费1.78万元,较年初预算数3.5万元减少1.72万元降低49.1%,主要原因:一是受疫情影响,来访及公务接待数量大大减少;二是因为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公务招待费的支出标准与接待次数,减少接待任务,压缩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保有量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公务用车购置数量2辆,公务用车保有量12辆,车均运行维护费2.35万元。

3.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数

2021年我院因公出国(境)团组数0个,因公出国人数0人。

4.公务接待批次及人数

2021年国内公务接待批次34批,接待248人次,人均接待费71.77元,无外事接待。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69.28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26.72万元,降低13.6%。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了一般性开支经费等原因导致。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197.8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77.0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0.8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87.8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4.9%。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12月31日,共有车辆12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11,其他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单位价值50万元(含)以上的通用设备1台(套),其中单价100万(含)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组织对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项目4个,资金574.0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从评价情况来看,整体支出自评分数99分。根据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和自评报告可以看出,预算执行率达到99.97%,绩效目标实际完成值基本达到设定的目标值,但预算编制的战略规划性、科学性需要进一步加强。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本单位今年在省直部门决算中反映所有项目绩效自评结果(涉密项目除外),详见附件

(三)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情况

1.部门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情况:

一是加强项目规划,科学合理编制预算,提高预算编制的准确性。在综合考虑历年预算收支情况的基础上,结合单位实际科学、合理编报当年度预算,编制范围尽可能全面、不遗漏,从而避免预算支出与实际支出发生较大偏差,避免年中进行大额调整。二是及时合理调整预算,提高预算编制的执行率。项目发生较大变化时要进行预算调整,结合单位实际情况,综合考虑预算调整后的支出,避免预算调整后预算执行率低下的情况出现。三是收支全面纳入预算,完整规范编制年度预算。将所有收支都纳入预算管理,保证预算编制的完整和规范。

2.部门绩效评价结果拟应用情况:

一是完善绩效目标管理。在本次绩效评价基础上,进一步强化标准引领,在湖北省人民检察院建立绩效指标库中选择与实际业务关联性强,能有效考评执行效果的绩效指标,使绩效指标更加科学合理、细化量化。

二是健全绩效评价结果反馈制度和绩效问题整改责任制。建立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挂钩机制,将部门整体绩效与部门预算安排挂钩,对绩效好的项目优先保障,对绩效一般的项目督促改进,对交叉重复、碎片化项目予以调整,对低效无效资金削减或取消。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省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地方政府拨款收入、高检院办案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四、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五、公共安全(类)检察(款):指全省检察机关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检察业务工作的支出。

六、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指全省检察机关用于离退休人员的经费以及为离退休人员提供管理服务工作的支出。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指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往返机票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购置公务用车支出及公务用车使用过程中所发生的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