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十八届人大
三次会议文件
嘉鱼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9年3月10日在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嘉鱼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陈德东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8年检察工作回顾
2018年,我院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依靠县人大、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有力监督和大力支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按照“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总要求,以新理念为引领、以办案为中心、以改革为动力,以过硬检察队伍为保障,奋力推进检察工作全面争先竞位,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的成效。
一、强化服务举措,全力保障经济社会发展
牢固树立“服务就是履职”理念,聚焦创新驱动发展和“三大攻坚战”,推动检察工作与全面建成小康嘉鱼同频共振。
助力“稳增长”,唱好护航经济创新重头戏。积极开展“服务和保障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等专项法律监督工作,实现“检力沉下去,服务升上来”,共开展法治宣传活动11次,为工业园区和企业发展提供纵深高效检察服务。同时充分考虑保护企业发展需要,落实好省院《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依法保障和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十条措施》,依法对相关涉案民营企业作出轻缓处理,确保涉案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正常运行。
奋力“排隐患”,下好防范化解风险先手棋。积极参与防范重大风险“攻坚战”,稳妥办理李贻卓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等一批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有效地化解社会矛盾和风险隐患。优化整合12309检察服务中心功能,实行“一个窗口对外、一站式服务、一条龙解决”。深化涉法涉诉信访改革,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52件,办理司法救助案5件,实现检察环节“零越级上访”、“零赴省进京上访”的办理实效。
竭力“解民忧”,画好助力脱贫攻坚同心圆。立足检察职能,深刻诠释精准扶贫的检察担当。2018年,在官桥镇米埠村共开展党代表联系日活动12次,检察长专题党课2次,解决帮扶资金12万余元,为34户贫困户的39名学生解决教育资助问题,协助解决8户贫困户共21人异地搬迁和51户贫困户危房改造问题,帮助29户贫困户解决产业奖补资金14500元,帮助3户贫困户解决小额贷款22万元等一系列问题,同时积极与交通局沟通,解决三公里的乡村公路建设问题。通过一系列举措,为打好精准脱贫这场决胜之战提供强有力的检察支撑。
倾力“护生态”,构筑绿水青山司法保护网。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持续深化“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绿色发展”专项法律监督工作和“长江流域生态保护公益诉讼专项行动”,站好保护生态环境的司法岗哨。坚持快捕快诉,精准打击生态环境领域违法犯罪,全年共立案监督4件4人,建议行政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4件4人,提起公诉3件3人;发现生态环境领域公益诉讼案件线索16件,办理诉前程序案件15件,为推动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二、立足检察职能,深入推进平安嘉鱼建设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于依法打击犯罪、维护社会稳定的期待和需求,倾力书写服务民生的检察答卷。
出重拳扬正气,在扫黑除恶上敢于碰硬。积极响应县委及上级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部署要求,做到“凡黑必扫、凡恶必除”,共批准逮捕涉黑涉恶犯罪嫌疑人25人,追捕1人,提起公诉20人,立案监督1件2人,向公安机关移送涉黑涉恶线索4件。坚持重大案件提前介入,引导侦查,从严把握案件证据关、事实关、法律适用关和程序关,确保涉黑涉恶案件办案质量和办案效率的统一;成功办理黄大洋等15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组织案,主犯黄大洋获刑18年,涉黑团伙中的其余14人均被判处一年到十三年有期徒刑,对涉黑涉恶犯罪形成强大的震慑力。
守和谐保稳定,在平安攻坚上下真功夫。把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作为检察工作的重中之重,全年共依法批准逮捕各类刑事案件198人,提起公诉164件239人,依法对全国“扫黄打非”办、国家版权局、公安部、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五部门联合挂牌督办的蔡伟杰等四人侵犯著作权罪一案提起公诉,有力震慑了侵犯知识产权违法犯罪行为。全面贯彻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坚持慎捕慎诉,对犯罪情节轻微的案件采取宽缓措施,依法不批准逮捕41人,依法作出不起诉34件44人,依法依规减少社会对抗,促进社会和谐。
讲政治重实干,在同心促廉上有新作为。找准职务犯罪检察职能定位,严格执行检察机关办理职务犯罪案件与监察委员会衔接、配合等工作规定,专人专班具体负责监察机关移送职务犯罪案件的立案审查、强制措施适用、审查起诉等职责。2018年,我院受理监察委移送职务犯罪案件9件10人,提起公诉8件9人,提振反腐声威,形成反腐合力。
助幼苗护花蕾,在守望未来上使绣花功。构建未成年人检察捕、诉、监、防、护“五位一体”工作格局, 建立完善未成年人观护基地,全方位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2018年,共办理未成年人审查逮捕案件6件10人,起诉案件5件12人,其中不批准逮捕5人,附条件不起诉5件12人,提供法律援助13次,对2名未成年人犯罪嫌疑人开展观护帮教,提供免费技能培训及就业推荐,先后两次远赴广东、浙江考察未成年人异地帮教条件,助推涉罪未成年人更快回归社会。同时,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26次,发放宣传资料5000余份,我院全体领导干部和部分检察官分别担任9所学校的“法治副校长”,全力推进“法治进校园”活动,用法治的力量守护校园平安。
三、聚焦监督主业,全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积极顺应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和权益保障的新要求新期待,全面加强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紧扣重点,打造刑事诉讼监督“实力”品牌。深入开展“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绿色发展”、“扫黑除恶”等专项法律监督工作,全年共办理刑事立案监督案件62件,监督公安机关撤案25件,监督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刑事犯罪案件线索17件,追捕漏犯42人,追诉漏犯3人,追诉漏罪2件,发出书面纠正违法通知书52份,所发出的纠正违法情形全部得到整改回复。正确把握刑事抗诉条件,坚持实体与程序并重、主刑与附加刑并重,共提请抗诉4件,目前全部被市院采纳。我院监督办理的王某交通肇事“顶包”案,还原案件真相,让真正肇事者无处可逃;立案监督熊某等人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5件5人,积极帮助农民工追索被拖欠的劳动报酬12万元,彰显司法人文关怀。
延伸触角,打造刑事执行监督“规范”品牌。致力维护监管场所安全稳定和人权保障,促进监管活动依法规范进行,让监督穿越“高墙”。共办理各类刑事执行案件104件,其中办理讯问性合法审查案件15件15人,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23件,财产刑执行案件10件,监禁刑执行案件10件,非监禁刑执行案件7件,检察建议33件,暂予监外执行提请案件2件,收监执行1件,其它案件3件。深入看守所开展巡回检察80次,与在押人员约谈5次,谈话和心理疏导30余次。我院办理的“杨某财产刑执行监督案件”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刑事执行检察部门财产刑执行检察优秀案件。
畅通渠道,打造民事行政监督“亲民”品牌。我们致力于通过优化监督来强化监督,精准把握监督条件,依法监督,构建抗诉、再审检察建议、纠正违法检察建议等多元化监督格局,形成民事与行政检察协调发展,裁判结果、审判活动、执行活动监督均衡发展态势。2018年,共审查办理民事和行政诉讼监督案件36件,提出检察建议28件,提请抗诉1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4件,采纳率达100%。我院被湖北省人民检察院授予全省检察机关“基层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推进年”专项活动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强化举措,打造公益诉讼工作“匠心”品牌。积极向县委、县人大、县政府汇报公益诉讼工作的部署和要求,最大限度争取重视和支持,推动县委、县政府出台《关于支持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工作的意见》。深入开展“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邀请17个行政单位和8个乡镇召开专项监督座谈会,形成齐抓共管工作格局。2018年,深入生态环境、食药安全、国有财产、国有土地等领域摸排公益诉讼线索23件,发出诉前履职检察建议22件,提起公益诉讼并开庭审理2件。我院办理的环保领域公益诉讼案,入选全省检察机关十大长江保护公益诉讼精品案例,我院民事行政检察部荣膺全省公益诉讼试点工作集体嘉奖。
四、深化改革创新,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
强化思想自觉和责任担当,把抓好各项改革落地落细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增强检察工作内生动力。
司法责任制改革深耕细作、质效凸显。我院围绕“定人”、“确权”、“监督”、“归责”等关键环节,将办案组织设置运行与领导办案机制同步推进,使检察官成为推动案件办理、指挥办案组织、决定案件事项、承担办案责任的复合主体,形成示范效应。2018年,领导干部直接承办案件139件,占检察官人均办案比例的33.8%,实现了入额领导办案常态化制度化。利用业务软件对所有案件进行全程动态监控,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共评查各类案件386件,评查法律文书167份,发送流程监控202次,促进“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的司法责任制改革进一步落地落细。
捕诉合一办案机制即行即改、效率提升。认真贯彻落实《湖北省检察机关捕诉合一办案工作规程(试行)》,按照“一类事项原则上由一个部门统筹,一件事情原则上由一个部门负责”的原则,打破原有分工格局,组建6个办案单元,打造专业化、精细化办案队伍。根据实际情况设置“捕诉合一”轮案规则,实行同一案件批捕、起诉由同一检察官负责,促使检察官刑事检察能力的全面养成和提升。全院领导以上率下,全程参与案件批捕、起诉、庭审、监督全过程,以实际行动带头推行“捕诉合一”新机制,带动办案质效和监督质量双提升。
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扎实推进、多方发力。努力构建“法律共同体”的新型检律关系,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共受理接待律师阅卷135次。落实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构建“大控方”诉讼格局,形成刑事指控合力。全面贯彻证据裁判规则,依法收集、审查、运用证据,防止案件“带病”进入审判程序,全年依法排除非法证据33份。全面落实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在保证犯罪嫌疑人诉讼权利和认罪认罚的自愿性、合法性基础上,依法提出从宽处理的量刑建议,在优化司法资源配置,提高公诉办案效率,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等方面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五、打造过硬队伍,持续夯实发展根基
坚持把队伍建设作为检察事业可持续发展的根基,不断加强教育管理和内外监督,大力提升队伍履职能力。
筑牢精神高地,推动检察干警重实干、讲奉献、有担当。以政治建设为统领,以思想建设为抓手,通过定期开展党组及中心组学习、支部主题党日、学习讲座,积极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引领全体干警自觉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增强“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注重将检察文化“软实力”转化为检察工作“硬功夫”,成功举办庆祝检察机关恢复重建40周年拓展活动和“新时代•新使命•新作为”新春联欢会等一系列检察文化亮点活动,不断增强团队“凝聚力”和“向心力”,取得良好效果,并荣膺“全省第二批省级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
激活动力引擎,促进检察队伍重业务、精法律、提素养。着力加强检察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先后开展“大小课堂”29次,引导干警见贤思齐、比学赶超。坚持挖掘自身潜力与借助“外脑”有机结合,与武汉大学法学院联合建成“检校共建”法学教育实践基地,并联合湖北省咸宁市法学会检察学会、武汉大学法学院成功主办“刑事检察法律适用问题”研讨会,共同破解检察实务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汇聚成检察工作创新发展的强大动力。
深化司法公开,推进阳光检务立公信、严监督、重规范。坚持把检察工作置于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之下,主动向人大及其常委会专题汇报我院司法责任制改革工作,向政协专题报告我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并根据审议意见,不断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广泛接受社会监督,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公众开放日”等重大活动,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活动56次,公开审查4次,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402条、法律文书167份,公布重要案件信息268条,发布检察微信公众号信息852条,进一步展示检察工作成果、回应公众关切期待,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年来,嘉鱼检察工作在探索中发展,在创新中奋进,嘉鱼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属性更加凸显、职能作用充分发挥、司法行为更加规范、检察公信力持续提高。全年共有7个集体、11名个人被上级表彰,先后涌现出“湖北省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2013-2017年度全省检察机关先进个人”等一批先进典型,队伍建设成绩硕果累累。过去的一年,嘉鱼检察工作的发展进步,离不开县委的正确领导,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政府、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在此,我代表全体干警表示最诚挚的敬意和最衷心的感谢!
各位代表,一年来的奋斗历程,我们深切体会到,要做好新时代的检察工作,必须牢牢把握好以下几点:
——必须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才能确保检察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
——必须牢牢把握宪法定位,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才能确保检察工作的价值所在;
——必须时刻牢记打铁还需自身硬,自觉接受监督、全面从严治检,才能确保检察权的依法正确行使;
——必须始终坚持与时俱进,深化改革、锐意创新,才能确保检察事业的科学发展。
这些经验弥足珍贵,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坚持和发扬。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当前检察队伍和检察工作依然存在的差距和不足:一是检察机关服务经济发展、服务人民群众的举措还不够多、效果还不够好;二是检察业务工作短板仍然存在,法律监督职能作用的发挥还不够充分;三是破解难题的成效不够明显,检务保障、检察信息化建设仍需深入推进;四是检察队伍专业化水平需要进一步提高,复合型、专家型人才短缺。对此,我们将积极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2019年检察工作安排
2019年,我院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在落实、稳进、提升上下功夫,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努力实现嘉鱼检察工作的全面争先创优。重点做好五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在服务经济发展大局上再作新贡献。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找准检察机关保障落实新发展理念、促进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的结合点和着力点,切实加强服务和保障创新驱动发展专项法律监督工作,强化对知识产权的司法保护,严厉打击阻碍、破坏创新发展的行为,依法保障和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继续参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从严打击危害金融安全、妨害精准扶贫、破坏生态环境刑事犯罪,切实维护社会安定,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是在推动平安嘉鱼建设上再创新业绩。始终把满足新时代人民群众在司法领域的安全需求、公正需求、健康需求等作为检察工作的使命性、本源性、根本性目标,增强民生检察新动能。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当前检察工作重中之重,持续发力,在破“网”打“伞”上下功夫。认真履行批捕起诉职能,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积极参与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健全依法维权和化解纠纷机制,完善检察官以案释法机制,及时回应群众司法诉求,着力提升平安嘉鱼建设的法治化水平。
三是在聚焦监督主责主业上再有新作为。紧紧围绕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司法领域突出问题,积极构建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四轮驱动”格局,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做优刑事检察,全面推行“捕诉合一”办案模式,积极开展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全面适用,切实发挥检察机关审前主导作用。做强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创新措施促使检察建议成为刚性监督手段,并加大对司法人员的违法监督工作。做好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实现促进依法行政、保护公共利益、加强检察监督的有机统一。
四是在推进各项改革创新上再取新进展。全力推动各项改革向纵深推进,加强改革的整体性、协调性、动态性制度探索,继续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深化“智慧检务”建设。全面深化新一轮内设机构改革,科学配置检察职能,优化整合检力资源;进一步推进“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的司法责任制改革落地落细,用实实在在的改革成效,增强人民群众对司法改革的认同感,最大限度凝聚改革的正能量。
五是在提升检察队伍素能上再推新举措。我们要始终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树牢“四个意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毫不动摇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在政治立场、政治原则、政治方向、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始终坚持从严治检,把纪律挺在前面,加强检察队伍正规化、职业化、专业化建设,不断提高检察人员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和职业道德水准,为检察事业的创新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各位代表,新时代呼唤新作为,新使命需要新担当。新的一年,嘉鱼检察工作将面临更多的挑战,我们将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在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支持下,努力加强和改进工作,真正做到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为加快建设湖北经济强县、打造临港生态新城,全面建成小康嘉鱼作出新的更大贡献,以优异成绩向新中国成立70周年献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