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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嘉鱼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字号:    】        时间:2022-04-18      

 

县十八届人大

五次会议文件

 

嘉鱼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1年3月10日在嘉鱼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嘉鱼县人民检察院代检察长  吴寿春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的同志提出意见。

2020年检察工作回顾

2020年,我院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依靠县人大、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有力监督和大力支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面对战疫、战洪、战贫三场硬仗,始终践行“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检察工作总要求,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聚焦中心大局,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检察助力”

坚持把检察工作放在我县转型发展大局中来谋划推进,在为民司法、服务大局中展现新作为。

联防联控,全力抗击疫情尽显担当。新冠肺炎疫情爆发以来,我院将防控视为最大责任,坚持疫情防控与依法履职两手抓、两不误。第一时间成立应对疫情工作专班,组建11个疫情防控工作组,45名干警分批次下沉,切实履行包保责任。疫情期间,依法从严从快办理的尹某某妨害传染病防治案件,入选最高检发布的第二批妨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犯罪典型案例,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贡献检察力量。

善作善成,优化营商环境尽显成效。我院紧绕“六稳”“六保”工作主线,贯彻落实湖北省检察院《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依法保障复工复产促进经济社会加快发展的意见》精神,坚持依法惩处与平等保护、精准服务并重,共办理涉企犯罪案件6件10人,积极营造安全稳定、平等竞争的法治营商环境。同时,组建6个工作专班,针对企业在复工复产中可能面临的风险问题,完善法律服务保障、平等法律保护、法律风险防控等长效机制,把精准化检察服务做在前面。我院帮助葛洲坝水泥有限公司复工复产一案,入选全市为市场主体纾困典型案例。

稳扎稳打,服务“三大攻坚战”尽显作为。助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办理信用卡诈骗、贷款诈骗等金融类犯罪案件 8件70人,我院办理的鄢某某、方某等60余人涉嫌网络诈骗案,涉案金额5000万余元,受害人多达2万余人,在办案过程中,积极协调公安机关开展追赃挽损,最大限度减轻受害人损失,保障人民群众财产安全。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全年共办理涉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案件38件,依法办理了一批长江岸线工业残留物污染、非法排放医疗污水案件,以实际行动护航临港生态新城建设。积极探索“防疫+脱贫攻坚”模式,疫情期间,驻村工作队带领村干部对全村1045户3238人进行精准化摸排,协助扶贫村申购树苗4.6万棵,落实疫情防控帮扶资金15万元,为因案致贫、因案返贫的群众发放救助金2万元,确保联点帮扶村疫情防控不缺位、脱贫攻坚不断档。我院驻村扶贫干警林晓生同志被咸宁市扶贫攻坚领导小组评为“最美扶贫人”。

善谋善为,保障民生民利尽显使命。严格贯彻省院部署的司法为民“八件实事”工作方案,坚持在涉检民生问题上不缺位、“不失声”。秉持“办信就是办民生”的理念,全年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54件,7日内程序性回复率、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率均为100%。大力保护农民工弱势群体合法权益,从源头防控到终端裁决全方位对案件进行监督,帮助30余名农民工讨薪10余万元。持续开展“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专项监督工作,向市场监督管理局及卫生健康局发出检察建议4份,促进了食品安全问题有效整治,真正做到让群众“吃得放心、用得安心”。

二、依法履职尽责,为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检察保障”

坚持把以人民为中心的要求贯彻落实到检察工作的全方位,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出战果。立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决胜之年的各项要求,重点围绕“线索清仓”“案件清洁”“黑财清底”等“六清”行动再加力度。全年共起诉涉恶犯罪7件39人,办理了赵道贵、赵雄等一批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认真落实省检察院会同省公安厅出台的《“打财断血”工作指引》,将清查“黑财”贯穿提前介入、审查起诉、刑罚执行监督等检察办案全过程,积极向审判机关提出适用财产刑的量刑建议,铲除黑恶势力经济基础。深度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水利行政部门、报社等单位制发检察建议9份,推动以案促治、以案促建、行业清源。

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不手软。坚持惩治犯罪和保障人权并重,着力营造平安稳定的发展环境,对故意杀人、故意伤害、抢劫等危害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刑事犯罪保持高压态势,依法履行批捕、起诉等职能,全年共受理审查逮捕案件132件190人,批准逮捕113件158人;受理审查起诉案件301件436人,提起公诉254件290人,促进社会治安稳中向好。全面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犯罪情节轻微、社会危害性不大的,依法不批准逮18件31人,依法不起诉33件42人,有力彰显法治尊严和权威

保持严惩腐败高压态势有力度。积极构建与监察委办案协作机制,强化提前介入、线索移送处置、退补等工作,实现监察程序与司法程序的有序衔接,形成反腐败工作合力,确保职务犯罪案件的高效办理。全年共受理职务犯罪案件17件20人,提起公诉17件18人,高质高效办理了咸宁市住建局原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叶艺涉嫌受贿、滥用职权犯罪案等一批有影响的案件,继续为巩固和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贡献检察力量。

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有温度。紧跟新时代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新部署,按照“惩防教治责”的工作要求,以更大力度做精未成年人检察工作。2020年共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6件8人,立案监督侵犯未成年人权益案件4件4人,为未成年人被害人进行心理测评、心理疏导28人次,为生活困难的未成年被害人申请司法救助6万元,传递司法温情。同时,以深化落实“一号检察建议”为总抓手,持续巩固“法治副校长”和“法治进校园”活动实效,法治教育覆盖全县中小学校1700余人。举办以“同舟共济,检护明天”为主题的“公众开放日”活动,检察官直播普法与南嘉中学初一年级600余名同学线上“云互动”,首次课程获得21万点赞和关注,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撑起一片法治“蓝天”。

三、聚焦主责主业,为促进公平正义强化“检察担当”

坚持以更高自觉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充分协调发展,为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更加积极有效的法治保障

刑事检察一体发展。积极践行“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的新理念,适应捕诉一体改革要求,坚持批捕、起诉、诉讼监督职能统筹落实,强化审前主导和过滤作用。严格立案和侦查活动监督,全年共办理立案监督案件16件,侦查活动监督18件,监督公安机关撤案15件,发出书面纠正违法通知书18份,所发出的纠正违法情形全部得到整改回复。加大刑事执行检察监督力度,共办理各类刑事执行监督案件349件,办理监外执行违法监督案件101件,扎实开展财产刑执行专项检察活动,办理财产刑执行违法(违规)案件88件,发出检察建议40份,其中对监管场所疫情防控中的风险点进行汇总研判,制发检察建议3份,切实降低监管场所疫情传播风险。我院办理的潘某某羁押必要性审查一案,入选全省检察机关刑事执行精品案件。

民事检察提升质效。始终坚守人民立场,围绕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开展精准监督,进一步拓展民事检察监督的广度和深度。共办理民事裁判结果监督、审判违法监督、执行违法监督案件27件,审查后提请抗诉1件,发出检察建议18份。维护司法公正,加大虚假诉讼监督力度,通过公开听证强化司法公信,发出再审检察建议1份。对于原裁判正确、依法不支持监督申请的2件案件,通过释法说理、引导和解等途径,最大限度做好息诉服判工作。

行政检察重点突破。善用检察监督促进依法行政和司法公正,把化解行政争议、解决群众合法诉求作为行政检察的工作重点,共办理行政审判程序违法监督案2件,办理行政执行活动监督案7件,办理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案7件。深入开展“加强行政检察监督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专项活动,强化精准监督理念,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共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案件2件。我院通过调查核实、召开听证、提出调解方案等方式,依法化解一起小微高新企业不服人社部门行政处罚的行政争议,达到案结事了政和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公益诉讼持续发力。继续高标准践行守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时代使命,在抓好现有“五大领域”工作的同时,积极办理省人大常委会授权拓展的安全生产等3个领域,全年共立案公益诉讼案件56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和发布公告52件,提起行政公益诉讼案件2件,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2件,督促行政机关及时依法履行职责。针对在疫情期间交通管控不严、销售假冒伪劣口罩等问题,督促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建章立制、堵塞漏洞,切实维护公共利益;通过办案,督促治理被污染的水体36.5亩、清理河道1公里,清理河岸垃圾2吨,关停1家年产能300吨的塑料颗粒厂,解决了一批群众关心关切的社会热点痛点问题。

四、提升办案质效,为深化司法体制改革释放“检察动能”

抓住改革关键一招,勇于自我革命,创新工作机制,主动适应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新要求。

“精装修”理念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紧紧围绕“定人”、“确权”、“监督”、“归责”等关键环节,切实强化对领导干部办案的节点管理和监督,2020年以来,院领导直接承办案件228件,占检察官总办案量的46%,真正实现领导干部直接办案制度化、规范化。进一步抓好检察官业绩考评,在贯彻省院考评总体思路、计分方式的基础上,我院考评指标细化明确了10类业务,512个考评指标,406项正向计算分,108项负向计算分,进一步明晰检察官权力清单,通过科学的考评机制,制定办法、指标及计分规则,将业绩考评情况作为绩效考核、等级晋升和惩戒退出的依据,推动检察官履职尽责,把案件办到极致、办到最好。

“优效能”目标深化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认真履行检察官在刑事诉讼中的主导责任,推动繁简分流,构建速裁程序、简易程序、普通程序有序衔接的诉讼体系。2020年,适用认罪认罚案件数量214件294人,案件适用认罪认罚率为74.04%。严格落实权利义务告知、律师在场见证等程序性要求,全年律师接访104次,切实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积极践行“从快不降低标准、从简不减损权利”要求,建议适用速裁程序案件56件,占认罪认罚案件26.17%,办案过程明显提速。县法院已判决认罪认罚案件169件294人,审判机关一审判决对检察机关量刑建议采纳率94.79%,审前主导作用进一步发挥。我院办理的陈某某单位行贿案,入选全省检察机关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服务民营企业类典型案例。

“求极致”标准提升案件办理质效。将人民群众的实际感受作为衡量检察办案成效的重要标准,积极推行降低“案-件比”这一全新的办案效率管理模式,通过采取提前介入工作机制,加强捕后侦查活动跟踪、引导、监督,严格规范退查程序等工作措施,督导检察官强化责任意识、提升司法能力,最大限度压缩不必要的诉讼环节,办案节奏明显加快。进一步严密检察权运行监督制约机制,利用业务软件对所有案件进行全程动态监控,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共评查各类案件121件,评查法律文书230份,发送流程监控251次,极大减少检察环节案件“带病入炉”,真正推动案件办理从“办得完”到“办得好”。

五、围绕初心使命,为提升履职能力锻造“检察铁军”

积极对标对表“四个铁一般”,用严的标准、严的要求,打造政治过硬、本领高强的高素质检察队伍。

抓政治引领坚定方向。紧扣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这一主线,结合支部主题党日、党组及中心组学习、“六大”活动等载体,开展政治理论学习10次,集中研讨3次,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常态化开展。以“党旗红”引领“检察蓝”,在疫情防控一线锻造忠诚担当队伍,全力筑牢疫情防线,防控一线党员人数占一线防控总人数的77%,先后涌现出一批先进典型,以“闻令而战”的执行力推动疫情防控工作有序推进。

抓作风建设正风肃纪。坚持严管厚爱,不断深化党风廉政建设,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全年共发出《检务督察通报》20期,通过督察通报,驰而不息正风肃纪。积极开展第二十一个党风廉政建设宣教月活动,系统学习从严治党重要论述、铁规禁令;严格落实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严密防范办案廉政风险,认真落实“三个规定”,实现记录全覆盖,重大事项报告无遗漏。

抓检务公开树立公信。坚持把检察工作置于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之下,认真落实人大对检察工作的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进一步深化司法公开,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459条、法律文书230份,公布重要案件信息120条。同时,广泛接受社会监督,邀请代表委员参与“服务‘六稳’、‘六保’ 护航民企发展”、“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强化新时代法律监督”为主题的公众开放日等重大活动,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活动43期115人次,受理律师接待166人次,发布检察微信公众号142期210余篇,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各位代表,一年来,我院积极履行检察职责,坚持疫情防控与检察业务两手抓,各项工作稳步推进。全年共有9个集体、11名个人被上级表彰,队伍建设成绩硕果累累。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坚强领导的结果,是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的结果,是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帮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县检察院全体干警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当前检察工作和检察队伍依然存在的差距和不足:一是服务中心工作举措还不够精准。在保障县域协调发展、营商环境提升等方面,司法服务举措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四大检察发展还不够均衡,还需进一步优化配置,规范办案,办出更多精品案件。三是系统性参与社会治理的模式有待构建,检察工作融入社会治理的方法、效果还需进一步提升。对此,我们将积极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2021年检察工作安排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现代化建设进程中具有特殊重要性的一年,做好新一年的检察工作意义重大、责任重大。2021年,我院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决策部署,坚持服务服从大局,做精做细“四大检察”,狠抓队伍建设,不断提升检察履职能力,为嘉鱼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检察力量。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在服务大局发展中作出新贡献。自觉将检察工作融入县域中心工作,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紧紧围绕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继续聚焦“六大”活动,为助力美丽乡村建设、服务民营经济发展、保护生态环境提供更优质的检察产品。紧扣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依法打击安全生产领域违法犯罪。着眼长效常治,建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长效机制,持续巩固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战果。

二是紧扣主责主业,在强化法律监督中探索新举措。以落实“捕诉一体”机制为重点,做优刑事检察,重点围绕人民群众关注问题,综合运用批捕、起诉、诉讼监督等职能,提升监督实效。做强民事检察,加大对民事诉讼中深层次违法问题监督力度,着力办理具有示范指导意义的典型案件,增强民事检察工作质效。做实行政检察,加强行政诉讼监督,维护司法公正、促进依法行政。做好公益诉讼检察,不断拓展公益诉讼案件范围,创新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工作机制,推动公益诉讼工作全面深入发展。

三是坚守为民初心,在维护公平正义中彰显新作为。找准检察工作服务和保障发展大局的切入点和着力点,更好地打击犯罪、护航发展、保障民生。加强与县监委办案衔接,增强惩治职务犯罪合力。持续开展维护未成年人、农民工合法权益专项行动,不断强化对弱势群体的司法关爱。常态化开展以案说法,加大镇村社区普法宣传力度,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

四是坚持从严治检,在锻造过硬队伍中树立新形象。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四个铁一般”要求,以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为契机,自我革命、激浊扬清,以刀刃向内的决心,打造一支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过硬检察队伍。严格落实从严治检主体责任,狠抓内部监督执纪,营造风清气正良好氛围。狠抓“三个规定”落实,持续推进廉洁司法。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在监督中提升和改进检察工作。

各位代表,征途漫漫,唯有奋斗。新的一年里,我院将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在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支持下,努力加强和改进工作,牢记使命,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谱写嘉鱼高质量发展新篇章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以优异成绩向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献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