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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义不会缺席

——我院成功公诉乐水波、王磊等人涉黑案

【字号:    】        时间:2016-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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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现场照片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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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现场照片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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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现场照片三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从20151222日开始,嘉鱼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以乐水波为首的15名被告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等5项罪名一案,我院依法指派3名优秀公诉人出庭支持公诉。经过3天与11名律师、17名被告人的唇枪舌战,25日,乐水波等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寻衅滋事等案的出庭公诉活动取得圆满成功。

据悉,2009年以来,刑满释放人员乐水波纠集王磊、骆仁军、王鹏、严虎、胡有成、杜阳等15人,先后在嘉鱼县潘家湾镇、鱼岳镇等地,实施故意伤害、寻衅滋事、强迫交易、聚众赌博等违法犯罪活动,称霸一方,严重扰乱了社会秩序和老百姓的正常生活,当地居民敢怒不敢言。有证据表明该组织为扩大势力、称霸一方、获取经济利益,为非作恶,先后犯寻衅滋事犯罪8起、故意伤害犯罪3起、开设赌场犯罪1起、强迫交易犯罪1起,造成6人轻伤、3人轻微伤,其行为严重破坏社会治安、违反法律法规、妨害群众生产生活,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2014年,我院通过监督立案9起、批捕8人、追捕5人,会同公安部门一举铲除在潘湾等地为非作恶的乐水波黑社会性质犯罪团伙,掀起了打黑的序幕,当地群众拍手称快。

为了对乐水波等为首的涉黑团伙实施精准打击, 在该案办理之初,我院就派出3名检察官依法介入,引导侦查,帮助公安机关进一步理清侦查脉络,把握侦查方向,明晰取证规范,夯实证据基础,先后引导侦查,取得证据材料28卷,成功锁定乐水波等的犯罪事实 。

在审查起诉阶段,办案的公诉人员坚持公正和质量是公诉工作生命线的理念,把好案件的事实关、法律适用关,做到不放过一个问题,不容许一丝差错,将该案办成经得起法律考验和历史检验的铁案,先后送达权利告知书29份,提审犯罪嫌疑人26人次,核实相关证据213份,制作15万字审查报告,所处理的案卷文书及阅卷笔录等文件装了满满的4个行李箱,这些大量的缜密工作,为起诉的顺利进行做好了准备。

该案的首要份子乐水波1983年因犯流氓罪、强奸罪被判刑十年,2002年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刑十年,具有较强的刑事侦查对抗能力,在讯问中总是避重就轻、拒不认罪。为了打击犯罪份子的侥幸心理,以该案为契机开展法制宣传,案件进入审查起诉阶段后,公诉人员认真审查案卷材料后,制作了20余万字的出庭预案,将所有需要出示的证据材料录入计算机,并按照举证的要求进行编排、整理,并根据庭审需要预先进行演练。庭审中,公诉人依据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和既定的示证思路,依次出示相关证据,特别是通过多媒体示证,播放涉案视听资料,图文并茂、增强了证据的感观性,将被告人乐水波等的犯罪事实揭露得淋漓尽致,取得了较好的庭审效果,得到了旁听群众的一致好评。

目前该案将择日宣判,等待乐水波等人的必将是法律的严惩。